第264章(1 / 2)
然而,就算只是一时上头的机会,李薄萤也不愿放过,立刻上前抱紧这只狐狸,
“不怕,我嫁。”
话已至此,商月狐倒不能认怂了,只能不解地叹息:“色令智昏啊……”
现在想来,也不是多么情深义重的相遇。不过是一个好色的女人碰上了一只好看的狐狸,然后就随便地在一起了。
那时的商月狐极为自信,他在族群中是被称作青丘骄阳的狐狸,化出的人形也在天庭众仙中得到了“只要不说话就是第一美男子”的一致评价。
女人也是人,好色有什么可奇怪的。再说,李薄萤这个癖好独特的女人甚至还喜欢与他说话,痴迷于他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?
商月狐就这样接受了自己的伴侣,并且与她一起在定情的江南小镇生活了十年。
他知道自己仇家多,必须寸步不离地保护家人,从那之后便不再做杀手营生。
他开始习惯被人称作月书生,被迫认识了左邻右舍,从不甘愿地替人代笔书信,逐渐变成了镇上各种集会的发起人。
逃离仙境的狐狸真正在人间安家了,他会在花朝节出门踏青,会在中秋带着妻子游湖赏月,会在除夕自制鞭炮和邻居的木匠比拼谁更响……他以为自己的未来便是融入人族市井,过上谢灵运曾祝愿过的安稳生活。
可谢灵运没有教他,无缘无故的爱太稀有,就算真的存在,也很难支撑一个女人无怨无悔地追求陌生男子三年。
但是,若支撑她的是恨,再多的苦也能忍。
商月狐不愿回忆自己发现怀孕妻子失踪时的慌乱蠢相,也不想与白辰述说曾经沉迷儿女情长的傻事。
在白辰面前,他只是淡淡道:“李薄萤说我杀了她的父亲,导致她家失势被朝廷抄家,母亲流落教司坊,她因只有七岁便被流放乡野,沦为贱籍。
商月狐踩着她全家性命扬名立万,她便要我也尝一尝家破人亡的滋味。
那时候我才明白,人族果真是世上最残忍的猛兽。只要能让我抱憾终身,这个女人甚至可以与我相濡以沫度过十年,然后生下我的孩子,将她扔在青楼之外。”
李薄萤身上有不下十枚符咒,是商月狐豁出寿命以仙力制成,每一枚都可以抵御仙魔一招。只要其中一枚被捏碎,商月狐就能立刻赶到她的身边。
人间的确没有一个高手能突破如此防线,但是,他的女儿在李薄萤的肚子里,李薄萤随时都能找到机会伤害自己和这个孩子。
当他终于循着符咒寻到失踪的伴侣时,李薄萤的肚子已经平了,而她自己也只剩下了最后一口气。
“野兽是没有心的,所以我用了十年时间教你何为情,何为爱,让你有了人的心。”
“你我拜堂时曾对我父灵位发誓今生同甘共苦。相公,你害我全家,我也杀你全家。我因你所受的苦,现在请你也尝一尝吧。”
“薄萤,薄淫,这是教司坊给我母亲起的妓名。在她投水后,也刻在了她的墓碑上。你要记着,一辈子都别忘了。”
“还是你更悲惨,你恨我,却连咒骂时该唤什么名字都不知道。”
女人不卑不亢,笑颜温柔似往昔,但事却做得狠绝。她知道九尾狐擅夺心术,所以寻到了商月狐的修士仇家,求了个魂飞魄散的死法。
她连从神魂读取过去的机会都没留给仇家,就此消散于天地。
而商月狐仅是听着,看着,脑中一片空白,纵有通天修为,也不知自己该做些什么。
变故来得太突然,以至于伤心和悲愤都迟到了,与茫然无措混在一起,竟不知是何滋味。
其实破绽还是有的,李是李氏王朝国姓,能用此姓的人定然是落魄皇室。而李薄萤的嫁衣用料考究,也不是寻常人家能有的东西。
但是,商月狐并不在乎,他连仙魔都不怕,又岂会在意什么皇室。在李薄萤翻脸之前,他甚至没想过世上还会有这样的复仇。
弱肉强食就是妖的法则,在商月狐看来,杀手的任务也不过是一次狩猎。他只是没把猎物吃掉,用他们换了人族必须的钱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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