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章(1 / 2)
的确,以路晓那种战斗狂人的性格,知道自己未来会变的更强,怎么可能不高兴呢?
路晓再叹气:菲尔斯,我不傻,只是平时不爱动脑筋罢了。如果说,我的雄父真的是皇族后裔的话,他至少是从小生长在帝国的吧,那他应该清楚,皇族的存在之于帝国意味着什么,那么,为什么,帝国从来不知道他的存在呢?或者,我应该这么说,既然皇族血脉一直没有真正断绝过,为什么这三千年来,他们从来没有出现在虫前过呢?我觉得,这种情况只有一个解释,那就是我雄父的家族本身应该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难题,才会蛰伏到现在。
路晓的一番分析,的确让菲尔斯对他刮目相看起来,没想到啊,路晓还真如他自己所言,并不是笨,只不过平时懒的动脑筋罢了。一旦路晓愿意去想、去思考,他看事情其实看的很透彻。
路晓,你说的很对,这也是我所疑惑的。路晓,你放心,在皇族的疑惑没有解开之前,我是不会让你我之外的虫,知道你的身世来历的。
菲尔斯,谢谢你。
嘿,老婆没有白疼啊,路晓喜滋滋的想道。
那么,菲尔斯,你刚才说的矛盾之处又是什么?
你在基础学院的教官,总不陌生吧?
那是当然啦,贝教官虫不错的,就是不擅表达。
听到自己的雄虫如此赤果果的赞扬别的雌虫,菲尔斯本来应该生气的,只是,如果对方是贝塔的话,菲尔斯觉得,他完全没有必要生气。因为,第一,以路晓平时表现出来的对他礼貌的痴迷模样,很明显,贝塔的长相不是路晓的菜;第二,如果他的调查结果无误的话,贝塔和路晓可是有着实打实的血缘关系的,他就更不需要担心了。
只是,菲尔斯的理智虽然很清楚,但他毕竟还是一只雌虫,还是被路晓宠坏了的雌虫,听路晓这么一说,还是忍不住小小醋了一把。
哦,雄主喜欢那样的?
法律上而言,路晓和菲尔斯自然还不算是名正言顺的夫夫,但是实际上,已经不知道滚过多少次床单的两虫,完全可以称为事实夫夫了。菲尔斯一般不会叫路晓雄主,只有两种情况例外,一种是在床上的时候,自然是怎么happy怎么来,叫雄主也是一种情趣不是,再一种情况就是菲尔斯吃醋或者隐晦的向路晓表达不满的时候了,当然,后一种情况,菲尔斯本虫是不会承认的,这是路晓自行领悟出来的。
没有、没有,菲尔斯,你多虑了。这种时刻,一定要斩钉截铁的表明立场才好,路晓的头自然摇的比什么时候都要快了。
我想也是。好吧,菲尔斯自己很清楚,他吃醋是假,借机向路晓撒个娇倒是真的,小撩完毕,继续说正事。
贝塔的小叔,曾经是帝星出了名的雌虫,相貌、战斗力都是一流的,他也是贝家重新崛起的希望。但是,让所有虫都没有想到的是,就是这么一只各方面都十分出色的雌虫,成年后,却十分神速的成了家,并没有进入军队服役。有趣的是,贝小叔这般任性的行为,贝家居然没有表现出半点异议,这实在是一件很让虫费解的事。
呃,菲尔斯,你的意思是说,贝教官的小叔,有很可能是我的雌父?路晓这会算是听明白了,菲尔斯想要表达的意思。
不错,在来地球之前,我们几乎已经可以确认这件事,正准备取你的基因样本和贝小叔的数据进行比对。
那后来呢,我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只雌虫啊。
你从没听说过他,也很正常。因为少年时代的贝小叔,行事还是十分高调的,他也算是同龄雌虫中的佼佼者了,但是,成年嫁虫后,贝小叔就变的十分低调,几乎从帝星的社交圈子里消失了,最让虫不解的是,就连贝家也很少在公开场合提到他了。至于,贝小叔嫁的那只雄虫,除了贝家自己虫,外虫根本不知道他的名字以及来历,传说,是一只体弱多病的雄虫,一次意外与贝小叔相识,才成就了好事。
这么听起来,不但贝家之后的行事十分可疑,就连贝小叔所嫁的雄虫也很可疑啊。路晓摸着下巴,一脸的若有所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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