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章(1 / 2)
约翰在旁边看着,一边在心里觉得田螺肉怎么能吃呢,一边又蠢蠢欲动,欺骗不了自己想吃的欲望,现在吃着最爱的鱼香肉丝都觉得不香了。
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,看着李时清把菜全部炒好,他们已经开始吃饭了,约翰还在纠结。尔后他发现周围仅剩的四桌客人都不约而同走向了李时清他们,怔了一下,也急忙跟了上去。
果不其然,都是厚着脸皮去讨要田螺肉的。因为不多,李时清只略微分了一小勺,放到碗里只占了一小部分。
约翰见状松了一口气,刚好他也不敢吃太多,就是稍微尝一尝。谢过回到座位,约翰做好心理准备,闭眼塞了一口,但只是刚尝了一口,他就后悔了。
这是他想象的田螺吗?怎么会这么好吃呢!没有约翰预料的土腥味和古怪味道,紧实弹牙的田螺肉吸满了汁水,稍微一咬香辣汤汁就在口中爆开,带着鲜,虽辣但爽,嘎嘎下饭。
约翰越吃眼睛越亮,小心吃但还是几口就把田螺肉给吃完了。舔了舔唇,意犹未尽的他看向了李时清,还是没好意思厚着脸皮再去要一回。
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,他还想吃。快速把剩下的菜给吃完,约翰满足又饱含期待,看来今天回去睡觉,又要做个香喷喷的馋梦了。
知道李老板就下午做小炒,约翰也不早起去烫菜店了。悠闲睡到中午,溜达着去吃个午饭,下午就早早去排队点菜。
因为他晚出晚归的,詹姆斯每次都只能在烫菜店看到人。但他还是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,中午能看到人,那下午呢?约翰下午去哪了?没见他买东西带回来,也不跟自己吵架,但回来每次都带着笑,捂着肚子,消失的时间去哪了?
詹姆斯认为自己还要调查调查,约翰绝对还藏着个大秘密,比如说好吃的店,好玩的地方,不跟自己分享!
觉得烫菜好吃的詹姆斯以为花餐都很好吃,也不愿意天天在西餐厅吃那些吃腻的西餐了。结果之后连连在外面吃了几天,就没碰到一个合他口味的,把他气的不行。
但是挖掘美食不行,跟人他是能手啊。詹姆斯决定以后就跟着约翰吃了,毕竟他不想错过花国的当地美食。
詹姆斯在挖掘秘密,后面发现了约翰隐藏的事,直接厚着脸皮也跟着排队去了。李时明花了几天时间,也找到了适合他的新工作——送预定,兼职卖冰棍。
算了算能赚到的钱,李时明连夜爬起来熟练自行车,争取来去如风。
关于兼职卖冰棍这事,李时明也是有思考的。这时候天正热,买了热腾腾的烫菜吃,试问有多余的钱,谁不想再顺道买个冰棍解辣解暑呢。要是买烫菜的人不买,他也可以大声吆喝着卖给别人。最差不过卖不完,但他也可以拿回家冻着自己吃啊。简直不要太划算。
现在知道哥哥不差钱,送预定完全是李时明想赚点小零花,不浪费时间。所以,在征求了家人们的意见后,李时明向哥哥借了一笔买冰棍的钱,就开始他的副业了。
开头比李时明想的简单,他只是略微问了问要不要买冰棍,工厂的人就一呼二二呼三的全来了,挑挑拣拣买了十几个冰棍,加上送烫菜的钱,李时明也是小赚了一毛多。激动的他小脸红扑扑,比在寝室卖土豆泥还要高兴。
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,李时清的钱也是越攒越多。开始底料第一个月赚了一万多,后面随着思源食品厂鸟枪换炮,供应的到位,供销点的扩大,报纸上饭的报道,逐渐发力,钱几乎是成倍的增加。再加上开店赚的钱,慢慢就到了五万六万,八万九万。
时隔三个月,在八月中旬李时清居然存够了买房的钱!他原先还觉得在做梦,但后面看着存折里的数字越来越多,也变得淡定起来了。
星期六,是李时清他们放假的日子。这天所有人都起的很晚,不是不想出去玩,而是李时清昨晚说了早上有事要说,再问他也不肯当晚说,所以大家都决定听完了再出去。
张溪和李屈都商量好要去哪玩了,两个人笑的甜蜜蜜,感觉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过。
李时清因为要买房兴奋了一整晚,颇为艰难地爬起来刷牙洗脸。吴正气快速解决了自己的事情,就在他身后帮他梳头发。
没一会功夫,清爽帅气的李时清就出现了。吴正气看了看没人,赶忙在他唇上亲了一口,“宝宝好棒!”
“别叫我宝宝,我不是说了吗!”李时清感觉非常羞耻,脸颊瞬间染上了薄粉色,像颗甜蜜多汁的水蜜桃,诱人极了,看的吴正气还想亲一口。
所以他也这么做了,要不是李时清急着说买房这个好消息,他还想缠着人亲一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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