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1章 教学服务合同(2 / 2)

【人间真实】:好吧,无罪我勉强理解了,教练自己作死……

【键盘侠一号】:那赔钱呢?民事赔偿总要给吧?毕竟人是她撞死的!

【我就是杠精】:对啊!就算不坐牢,按照我国国情,怎么也得给个几十万‘人道主义’赔偿吧?一条人命啊!

张伟看到这条弹幕,非但没生气,反而笑了起来。

“我看到很多人在提‘人道主义赔偿’,觉得就算无罪也该赔点钱,对吧?”

他身体微微前倾,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敲。

“虽然按照我国的某些‘人情世故’,或者说不成文的规矩……”

“在交通事故里,一旦出了人命,哪怕你一点责任没有,交警同志也常常会让你承担个百分之十的‘人道主义’责任。”

【人间真实】:我靠!说到我心坎里了!我上次被电瓶车闯红灯撞了,他全责,最后还不是让我赔了二百块医药费!

【老司机都懂】:太真实了!这就是传说中的‘死者为大’和‘和稀泥’大法吧?不管怎么样,你机动车就是有原罪!

【键盘侠一号】:没错!只要死人了,就得赔钱,仿佛已经成了铁律!

直播间的观众们瞬间找到了共鸣,纷纷开始吐槽自己遇到的类似经历。

张伟对着镜头笑道:“首先,我先给你们科普一下,这个所谓的‘人道主义赔偿’,在法律条文里,其实并没有明确规定。它更多的是一种在司法实践中,尤其是在交通事故调解里,形成的一种不成文的潜规则。”

“它的出现,往往是为了平衡社会关系,安抚死者家属情绪。说白了,就是一种‘死者为大’、‘强者补偿弱者’的人情考量。”

“交警在调解时,常常会让没有责任或责任很小的一方,出于人道关怀,给予对方一笔补偿金。久而久之,大家就觉得,只要撞死人了,不管有没有责任,赔钱就是天经地义的。”

“但是!”

张伟微笑道:“我今天要告诉你们,这个案子,它就不适用这条潜规则!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你们从一开始,就搞错了一件事!”

张伟竖起一根手指。

“驾校练车场,它根本就不是普通的‘马路’!”

“发生在里面的事故,从法律性质上讲,它就不是‘交通事故’!”

直播间里,成千上万的观众脑中同时冒出一个巨大的问号。

不是交通事故?那是什么?

张伟的声音掷地有声。

“马路上的车祸,是两个或多个平等的‘道路交通参与者’之间发生的意外!大家身份平等,所以才会有责任划分,才会有‘和稀泥’的人道主义赔偿空间!”

“但驾校是什么地方?”

“那是‘教学服务现场’!”

“你们和驾校之间,是白纸黑字签了合同的‘教育服务合同关系’!你们是花了钱的消费者,驾校是收了钱的服务提供者!”

“在这个合同里,驾校最核心的义务是什么?就是必须保证你这个‘菜鸟’,在一个绝对安全的环境下,学会开车!”

张伟的语速越来越快,逻辑链条层层递进,压得人喘不过气!

“所以,当一个学员在教练的指导下开车时,法律上,根本不把他视为一个独立的‘驾驶员’!”

“他更像是什么?”

“是驾校这个庞大教学系统里的一个‘操作模块’!”

“是教练手中的一个不熟练的‘工具’!”

“我问你们!”

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,直视镜头!

“一个工具,因为监管者的失误而造成了破坏,需要这个工具本身去承担‘人道主义’责任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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