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节(1 / 2)
('<!--<center>AD4</center>-->孟时雨用英语给他们互相介绍,只说季鸣则是他同乡的老友。他们握了手,两人都觉得对方用的力气过于大了一些。
Bolya来找孟时雨一起出门办事,孟时雨叫他等5分钟,然后开始手忙脚乱收拾书包。“哦对了,”孟时雨一拍脑袋,“那个车,Bolya烧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您的,都是误会,你就别耷拉个脸了吧。”
“你很护着他啊?那个黑人,”季鸣则忽然明白了,“别告诉我你们上过床了!”
孟时雨满不在乎地嗯了一声,“嗯,就炮友呗。”
季鸣则看向Bolya,这是个肌肉发达的年轻人,皮肤闪着高档漆器的光泽,他没有编脏辫,任由一头小卷发蓬松自然地堆在脑袋上——这是孟时雨的最爱,季鸣则知道,孟时雨曾在他耳边念叨了小半个月,求他烫个爆炸头。他想,但这也没什么,他比我矮,穿着毫无品味可言的西瓜红羽绒服,他还这么黑。
小季总不想承认他在嫉妒,白人当然永远不会嫉妒黑人,有钱人更不会。他虽然还不够白,但众所周知,钱具有一定的漂白能力,何况他是一个中国的房地产商,他有的是钱。
“只是炮友啊,”季鸣则想起过去孟时雨给他写三大纪律八项注意,一张白纸上把恋爱期间不许和别人上床写了三遍,“我就说,你怎么会看上这种人呢……”他意味深长地拖着声调。
孟时雨翻了个白眼,“真是受不了你,ego这样大,你比Bolya更好吗?”
“我怎么不比他好!”季鸣则不可置信地说。
“反正对我而言,炮友,前任。”孟时雨摊了摊手,“从现在时来说,好像是我和他关系更近吧?”
说着,他拉开窗户,雨的气味和城市的声音一起涌进来,瞬间充盈了小小的居室,周一的十点钟占领了巴黎的阁楼,她催促着,朋友们,该出门挣面包了,爱情属于夜晚,生活在白天。
“什么,我不明白,前任?”
“有什么不明白的?”孟时雨冷笑了一声。
“我以为我们……我不要和他比!我……那我也得是炮友。”
孟时雨回头讶异地看了一眼,“这也争?你十八岁吗?”
“怎么不争,我们那么长时间的感情,难道不算什么吗?”
孟时雨撇撇嘴,想说什么,到底只是叹了口气。他从衣柜里拎了件双排扣大衣,套进去一只袖子,原地跳着试图找到另一只,Bolya便走过来很自然地帮他把胳膊塞了进去,顺手还给他围上了红方格子围巾。孟时雨蹬上短靴,书包斜背在一边,吹了个口哨,“走啦!”就像他过去读大学时,一百次一千次站在门口,背着书包和季鸣则说的那样。
季鸣则跟他们下了楼,眼看两个人并肩走着说说笑笑,临到拐角,孟时雨回头倒着走了两步,Ciao
ciao,他像花心男一样扔过去个飞吻,季鸣则和他挥手,转身就气得踹垃圾桶。玻璃制品回收桶哗啦啦响,空酒瓶子撞来撞去,将碎未碎,是他那颗心。
上午的玛黑区半梦半醒,他愤愤地走过还没开始营业的画廊和手工精品店,走过正大堂皇卖按摩棒和变装面具的小铺子,他走过彩虹色的人行横道和窗口探出来的招摇的彩虹旗,里沃利大街突然灿烂地出现在他眼前,银行的玻璃窗已经修好了,喇叭声响成一片,和北京一样,没有一个司机并道时打了转向灯,季鸣则终于松了口气,雨不知不觉已经停了,冬天难得的阳光给了他信心。他不信自己赢不过一个黑人。
中午季鸣则和于樵一起吃了饭,他心里告诉自己,你连几个亿的项目都能拍板,现在也不过是决断一份情意,不要和于樵再不清不楚,否则小朋友更不会回心转意。而于樵,明慧的于樵,用那样了然于心的目光看着季鸣则,似笑非笑地,忽然说自己要回国了,这段时间谢谢照顾。
“我今天下午要去买点伴手礼,要不要一起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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