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7章(2 / 2)

马娜说得对,我的确不配做人鱼,不配做公主。所以,我到现在仍然都不记恨她。只不过是揭穿了我一直不肯面对的事实而已,我不配恨她。

就好像我在大雨中不假思索地钻进了下水道,仿佛我天然就属于这里。理所应当。再说,他也对我的去而复返完全没有惊讶的表现。

不过,他好像对什么都不会惊讶。

我丝毫不怀疑他的智力有问题。这从他只能用简单且含混的词汇来表达就看得出来。如果用带有侮辱性的字眼来形容的话,他是一个傻子。我不知道他从哪里来,不知道他多大,只知道他在下水道里已经生活了很久,甚至比老鼠还要熟悉这里的环境。他应该是靠捡废品来谋生,每天带回来的或多或少的食物是一天的劳动所得。

他这样的人,在这个城市里应该成百上千,但我从来没有注意过他们。在大多数时候,他们仿佛都消失得干干净净。

然而,此时此刻,只有他和这个「房间」愿意接纳我。也许,他把我当成了他的同类吧。或者,在他眼里,我和一个水瓶、一块废铁或者一个旧轮胎没什么分别。

其实,我觉得无所谓。一个「死」了的人,想必也不会比水瓶、废铁、旧轮胎高贵到哪里去。

天知道我有多想在那个雨夜死去!

可是,我偏偏还活着。我还有呼吸、痛觉和饥饿感,我还能在极度疲劳的时候沉沉睡去。更糟糕的是,我还能醒过来。

没错。清醒对我是一种折磨。这让我不得不面对那个残酷的问题——我究竟是什么?

苏琳。苏家的大女儿。苏哲的姐姐。第四中学高二四班的学生,学号27。婢女c。

不。都不是。

其实,从我被赶进下水道开始,我就失去了这些身份。一个都没有剩下。这让我发现一个事实:一个人,可以消失得如此彻底。

有一种很浪漫的说法,即使一个人真的死了,只要还有一个人记得他,那他就没有真正地死去。

但是,我想,用不了多久,大家就会把我遗忘得干干净净。因为他们没有理由记得我。我不曾有过朋友,现在也没有家人。在他们或短暂或漫长的人生里,我会渐渐变得面容不清,最后彻底消失。

这样也好,原本我就可有可无,悄无声息大概是最好的结局。

零,就要有零的样子。

苏琳这个名字,最终也会变成两个毫不相干的汉字,静静地躺在字典里吧。

哦,对了,我忘记说了。我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下水道里。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,但是他似乎叫我小蓝——我是从他模糊不清的发音中猜出来的。我想,是因为我身上那件蓝白相间的校服的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