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一十五章 约法 律 宪誥(1 / 2)
芳明1128作者:佚名
第五百一十五章约法律宪誥
永乐八年七月十九,舟山总寨议事堂的灯火已然熄灭,方梦华独自立於廊下,望著月光洒满庭院,心情却难得的轻鬆几分。这十日来,与各地首长的磋商如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爭。各方既有合作也有爭执,但最终达成了共识,《临时约法》的定稿已初步试行,为未来的大明法治奠定了基础。
包完快步走来,手中捧著刚誊写完成的《临时约法》文本,恭敬地递到方梦华面前:“教主,最后一版已经整理完毕。我心中尚有一问,不知是否唐突?”
方梦华接过文本,翻阅间隨意说道:“包市长直言无妨。”
包完沉吟片刻,语气中带著一丝试探:“方才在会上,我们称这部法典为《临时约法》,但教主心中,未来它的正式名称会是什么?莫非要叫『大明律』?”
方梦华闻言一笑,目光从文本上移开,抬头看向天际:“『大明律』,此名確实大气,但却不合我心。”
包完略显讶然:“为何?此名不仅延续了唐、宋等朝代的传统,亦符合明教治下的气度与格局。”
方梦华摇了摇头,语气郑重而深远:“包市长,今夜与你私下聊聊本座的真心话。我们这十日反覆討论的精神,是『王在法下』、『天下为公』。这两个原则註定了未来的大明,跟大宋和过去的大唐大汉有本质区別,不会再是以帝王为中心的朝代,而是以法为纲、以民为本的国家。『律』字虽好,却隱隱有些帝王钦定的意味,而我希望我们的治国之法,是所有百姓共同认可並遵守的规则。”
包完若有所思,问道:“教主的意思是,这部法典要有更高的立意,超越传统的王朝律法?”
方梦华微微点头,接著说道:“是的。所以未来这部法典,將被称为《大明宪誥》。『宪』,即规矩;『誥』,乃宣示。其意是,这不仅是对百姓的法律约束,也是对执政者、对未来大明所有官员与將帅的誓约。它將是一部从民间到庙堂皆需遵守的规则,是真正的天下之法。”
包完深吸一口气,目光中露出敬佩之意:“教主所见,確实高瞻远瞩。若如此,《大明宪誥》不仅是一部法典,更是一种理想、一种精神的象徵。”
两人谈话间,庭院外传来海浪轻拍的声音,仿佛预示著未来汹涌的浪潮。
包完终於忍不住开口:“教主,容包某直言,『王在法下』这个理念,实在有些难以理解。”
方梦华闻声抬头,目光平和却透著深邃:“包市长,你是不是觉得,本座所说的『王在法下』,不过是个权宜之策?或者,你认为本座是那个『王』?”
包完迟疑片刻,斟酌道:“確实,自古以来,『王法』之说从未变过。王在法上,法只是王的工具。若非如此,又何来『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』的传统?”
方梦华笑了笑,缓缓说道:“那你可曾想过,这种『王法』的根基是什么?是『家天下』。”
包完一怔:“家天下?”
方梦华放下手中的文稿,语气郑重起来:“不错。按照家天下的原则,只有一个王,一切权力和法律都以这个王的家族为中心。这套制度的核心是血统传承,而不是公理正义。而你是不是也以为,本座是那个『王』?”
包完沉默片刻,頷首:“若教主不是那个王,那这片天下由谁来掌握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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