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76章 总有一款适合你!(1 / 1)
(4000字大章,二合一) 送走了赵大爷之后,张伟拿着案件资料回到自己的办公室,关上门,办公区的喧嚣都被隔绝在外。 他将那沓沉甸甸的资料扔在红木办公桌上,临了还对着门外喊道:“张凯!给我弄杯咖啡过来!要冰的,不加糖!” 门外传来张凯响亮的回应:“好嘞老师!” 张伟松了松领带,身体后仰,整个人陷进宽大的老板椅里。 他闭上眼,脑海中却已经开始高速运转,将整个案件的脉络重新拆解、重组。 几分钟后,办公室的门被轻轻推开。 张凯端着一杯冰美式走了进来,稳稳地放在张伟手边。 “老师,您的咖啡。” 张伟“嗯”了一声,眼睛都没睁开。 张凯识趣地退了出去,顺手带上了门。 张伟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,苦涩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,让他纷乱的思绪瞬间变得清晰无比。 他睁开眼,目光落在桌面的文件上,拿起笔,翻开了笔记本。 首先,梳理时间线。 患者在家中腹痛难耐,丈夫赵大爷拨打120急救电话。 120调度中心接到报警,根据系统指派,将工单下发给建安医院急救中心。 建安医院派出车牌号为“江A·12DM7”的救护车,前往患者家中。 根据调度指令单,这辆救护车本应将病人送往最近、且具备救治能力的公立三甲江城第三人民医院。 但驾驶员王江允,在没有向调度中心请示报备的情况下,无视调度指令,直接将危重病人拉回了自家医院建安医院。 后续的发展,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人祸。 患者到达健安医院后,经过CT检查确诊患者为腹腔大出血、血管破裂,需要立刻手术! 但是建安医院根本不具备血管外科的救治能力,甚至连急救备血的血库都没有。 病历上清清楚楚地写着“需转院”,可他们却并未执行。 患者被活生生搁置在急诊室外,在赵大爷的反复哀求和争执下,建安医院足足拖延了近八个小时! 八个小时! 等病人最终被家属强行转到江城第三人民医院时,人已经意识丧失,脾动脉瘤破裂导致腹腔大出血,血几乎流干了。 回天乏术。 张伟的笔尖在纸上划出一道重重的印痕。 他开始锁定这场谋杀中的关键人物。 第一个,120调度中心,67台工号00037的工作人员。 他是信息流的起点,是他派出的单。 但那张《江城急救中心调度指令单》已经洗清了他的嫌疑。 指令单白纸黑字写着“建议送往江城第三人民医院”。 他没问题。 张伟轻轻地将这名工作人员从笔记本上划掉。 第二个,救护车司机,王江允。 张伟用笔重重地圈出了这个名字。 就是他,执行了错误的指令,将病人带向了死亡的深渊。 他身上能适配什么罪名? 张伟的笔尖在纸上顿了顿。 玩忽职守罪? 这个罪名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。 建安医院是民营医院,司机王江允自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。 此路不通。 那么,医疗事故罪的共犯? 司机作为急救链条上的一环,明知道舍近求远、送往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医院可能会延误治疗,却依旧执行。 他和建安医院的急诊医生,构成了共同的过失。 这在法律上说得通。 但是这需要有证据证明他预见风险但放任结果,比如调度录音中或许有赵大爷对建安医院的不信任,强调过他老伴病情危及,需要去更大的医院! 张伟在笔记本上写下:【需调取调度录音,证明家属曾提出异议或抗议,以证实司机“明知”的主观状态。】 但仅仅一个“医疗事故罪共犯”的罪名,张伟很不满意。 这太轻了。 对于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来说,这个罪名轻得像一句不痛不痒的道歉。 这帮人图的是什么? 钱! 他们冒着延误病人抢救的风险,把病人从公立三甲医院门口“劫走”,为的就是建安医院那点医疗费,为的就是司机自己那份按人头计算的奖金提成! 想到这里,张伟的眼神骤然变冷。 他的笔尖在纸上用力写下三个字。 【诈骗罪!】 120调度中心,代表的是公共急救资源,具有权威性。它指令司机将患者送往江城第三人民医院,这是事实。 可司机王江允,却用自己的行动,虚构了一个新的事实:他把病人拉到了建安医院,用行为告诉家属,这里就是你们该来的地方。 这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之一: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。 其目的,就是为了让患者家属在错误认知下,支付本不该由建安医院收取的医疗费用。 这就构成了“非法占有为目的”。 更何况这类截单事件主要依靠救护车司机,所以医院为了让司机办事,通常都会给予奖金,可能是按单提成,可能是kpi考核奖金,也可能是其他形式的奖金!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 通过违法行为获取奖金,这就是不当得利! 虚构事实,骗取钱财,不当得利,这就是诈骗! 更何况,这场诈骗的后果,是造成了一名患者的直接死亡! 这属于刑法中规定的,“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”。 起步,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甚至无期! 张伟的嘴角,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。 医疗事故罪? 不!我要告你们,诈骗杀人! 然而,这个念头仅仅在他脑海中闪过了一瞬,随即就被他自己按了下去。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,他比任何人都清楚,想要将“诈骗罪”这个帽子扣在司机王江允头上,难度有多大。 这个罪名,看似完美契合,实则漏洞百出。 没错,司机隐瞒了“调度指令是送往第三医院”这一关键事实,诱导家属进入建安医院,直接导致赵大爷在错误的认知下,支付了本不该由建安医院收取的医疗费用。 这是骗取钱财。 但问题来了,收钱的主体是谁? 是建安医院,不是司机王江允! 王江允作为执行者,一分钱都没有直接从赵大爷手里拿走。 在法律上,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就出现了偏差。 当然,可以辩称司机是受医院高层指使,是共同犯罪。 可司机的直接动机是什么?奖金! 但这笔奖金是医院从营收里分出来给他的,而不是赵大爷直接给他的。 这就导致了最致命的逻辑断裂! 一个罪名的成立,需要同时满足多个构成要件,并且这些要件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是清晰、统一的。 而在本案中,这几个要素的因果链被切得稀碎。 司机虚构事实的行为,是司机诈骗患者家属的表现! 而司机的不当得利却来源于医院的内部奖励。 两条线,根本不重合! 张伟想到了120截单的另一种常见形式,司机开着私家面包车非法改装、喷上十字标的“黑救护车”去“接单”。 如果那天拉走赵大爷老伴的,是那种车。 那么诈骗罪将毫无悬念地成立! 因为在那样的案件里,司机就是老板,救护车是假的,医院是虚拟的,他用虚构的急救服务,直接骗取了患者家属的钱财。 虚构事实,非法占有,因果关系清晰明了,一告一个准! 可王江允开的,是正规医院的救护车。 他只是“带错了路”。 上了法庭,对方律师只要抓住这一点就有一大半胜诉的概率! 这也是这类截单事件为什么没有刑事判刑的先例,犯罪主体就锁定不了! 张伟挠了挠头发,这家伙,确实滑不溜秋的。 那么,还有什么罪名能用? 对于这种界定模糊的案子,张伟的原则就是有枣没枣都打一杆子! 先把所有可能沾边的罪名都罗列出来,编织成一张天罗地网,总有一款能把他牢牢套住! 他的笔尖在笔记本上稍作停顿,写下了第三个可能性。 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?】 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,是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 救护车司机王江允,是民营建安医院的员工。 他利用自己驾驶救护车、掌握病人运送路线的职务便利,将本该送往其他医院的病人“截胡”到自家医院。 这就是为“他人”(建安医院)谋取了利益。 而他自己,也绝不可能是白打工。 医院内部必然有对应的奖励机制,比如每“截”一个病人,奖励多少奖金,或者将病人的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作为回扣返还给司机。 这笔钱,无论是叫奖金还是回扣,其本质都属于“非法收受的财物”。 利用职务便利,为单位截留病人,自己收受财物。 完美闭环! 张伟的嘴角刚刚勾起,随即又落了下去。 这个罪名,同样有它的难点。 最大的问题在于,这个回扣是来自医院内部,钱款的流转并未经过外部。 通常来说回扣是来自外部,比如采购吃供应商回扣! 但是本案的回扣却来自内部,这一点极容易被对方律师攻击,甚至破功! 张伟也是无奈了,怎么好像每个罪名都能套上,又好像套不上?! 他将笔放下,身体后仰,靠在椅背上。 不能顺着“钱”的思路走。 无论是诈骗还是受贿,核心都落在了“财物”上。 而这个案子最核心的,不是钱! 是命! 张伟猛地坐直身体,他重新拿起笔,在笔记本上划掉了之前的三条思路,重重地写下了几个字。 【过失致人死亡罪!】 这条路,直指本案最核心的恶果:赵大爷老伴的死亡! 张伟开始逐条拆解本罪的构成要件,并将司机的行为一一对应。 【一、犯罪主体:救护车司机王江允。符合。】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 【二、犯罪客体:赵大爷老伴的生命权。符合。】 【三、主观方面:过失。】 张伟的笔尖在“过失”两个字上画了个圈。 司机王江允作为一名专业的急救人员,他应当预见到,无视调度指令,舍近求远,将危重病人从设备齐全的三甲医院拉到能力不足的民营医院,可能会延误抢救,甚至导致病人死亡。 但他为了医院的利益和自己的奖金,轻信或者放任了这种致命结果的发生。 这就是法律上典型的“疏忽大意的过失”或“过于自信的过失”! 【四、客观方面: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,且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。】 这才是整个案件的核心,也是庭审辩论的焦点! 张伟的思路瞬间清晰,他在笔记本上飞快地写下为支撑这一要件所需准备的证据清单。 【证据一:犯罪动机,利益驱动。】 必须拿到建安医院的内部文件! 特别是急救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、司机奖金发放流水。 要证明他们存在一个明确的“截单-奖励”的利益链条。 这是证明司机主观过失的基石! 这个证据还可以顺带着告一手诈骗罪! 【证据二:犯罪行为:无视调度指令,私自转运。】 这一点最简单。 《江城急救中心调度指令单》和建安医院的接诊记录放在一起,就是铁证! 【证据三:直接因果关系!】 张伟的笔迹变得格外用力。 1、证明原调度医院,即江城第三人民医院,有能力挽救患者生命! 这需要去第三医院走一趟,调取他们血管外科近年的手术案例,尤其是类似“脾动脉瘤破裂”的抢救成功案例。 必要时,申请该院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。 必须向法庭证明:如果那天救护车没开错路,赵大爷的老伴,本不该死! 2、排除其他所有致死因素,证明“延误救治”是导致患者死亡的唯一原因! 这需要一个最权威、最不容辩驳的证据。 尸检! 必须立刻向赵大爷说明情况,征得其同意后,马上向公安机关或法院申请进行法医尸检,并出具详细的司法鉴定报告。 报告必须明确:死者的直接死因是“脾动脉瘤破裂导致的失血性休克”,并且,那被拖延的整整八个小时,是导致失血过多、错过最佳手术时机、最终回天乏术的决定性因素! 写到这里,张伟的整个战略蓝图已经清晰无比。 医疗事故罪共犯,诈骗罪,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过失致人死亡罪,他全部都要告,总有一个能套在那个司机头上! 张伟下意识地拿起桌上的咖啡杯,凑到嘴边才发现里面早已空空如也。 他放下杯子,头也没抬,对着办公室门外喊了一声。 “张凯,再给我来一杯咖啡!冰的,不加糖!”喜欢重生律师,14亿人奉我为法神!请大家收藏:(www.qibaxs10.cc)重生律师,14亿人奉我为法神!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